關於著作權心得的一二事。

上一篇說已更新了我的空間升級,提到了著作權那年輕時期,可能是黃金時代,本來說此法應該要在消費者跟財團公司之間取得平衡,這樣才可以創作與創意可以激發而與時俱進,每個點子想法相互累加才能完成更完善有趣的作品,但是現在有些創意點子發想出來後,有可能因為它的獨特性,其他創作者可能想延用它做出跟其作者不一樣的作品,那「延用」就是要授權,這個時代就是「延用」的關係,多出太多對於法條的耗費人力以及花太多版權金,這時有創意新點子方面的延用變成是財團有錢人專屬的遊戲,這機會變的很難輪到我們市井小民,變成市井小民的我們只能在免授權的圖片中發揮創意,殊不知柴犬圖或貓貓圖或是像目前蠻紅的山道猴子中的圖,只能在其中發揮創意,甚至比一些官方所想的內容還要有梗,更甚的是點子可能還會被拿去用,轉換方式做個小改變,有抄襲致敬的疑慮卻也在法條漏洞中活出一片天,甚至市井小民的創意被奪走,被財團反告侵權吃版權砲的也有。故覺得著作權已在消費者和財團之間,已過度傾向於財團,創新能力已大幅下降,高手都在民間但因為可能想到的點子對已在市面流通有名的作品點子有疑慮抵觸的,想想就作罷的隱性玩家一定不在少數,市面上有好作品的,也會因想推廣作品的時候害怕侵權而無意推廣的也有,公司要推廣砸下的宣傳費用定比我說的黃金時期多出很多,而目前AI的科技技術的導入,到底還造成作品方面如何的重大影響,正指日可待中。

會隨心寫出這樣的心得,除自己有發生過一些事故,另外,再從現實上做舉例給大家參考:

.近年公園內大唱卡拉OK的人應該大幅絕跡了吧,某管理協會與業者消費者之間,對點唱機灌歌使用的法條之間,消費者應該很頭痛吧,社區內的公設KTV方面也含在內,授權金對老人們愛唱歌的,應該很頭疼吧。

.估夠搜尋「netflix 強尼戴普 版權砲 youtuber」,有些文章蠻精采。

.再者是真的有賺錢的公司,真的有實實在在的分潤到創作者上嗎?這主題太大我不敢想。

結論:希望會用著作權知法玩法弄視聽者市井小民,以強凌弱的公司集團,出的作品全都乏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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